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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长宁校区部分区域禁止停放车辆的通告

发布时间:2017-09-13浏览次数:2140

    因有重要活动,经学校同意,长宁校区以下时间、道路及区域内禁止停放车辆,确保道路畅通:

1.9月15日17时至17日24时,学校正门林荫大道至40号楼前;六三楼后;图书馆主楼、辅楼前。

2.9月18日零时至21日21时,图书馆主楼、辅楼前。

由此带来不便,敬请谅解。

特此通告。

校司法考试事务中心

2017年9月1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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